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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地震了,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

发表于2013-04-25

地震了,美好的家园瞬间变成废墟。我能理解灾区人民的心情!他们肯定比我们更沉痛!还有一部分人更郁闷,自己买的商品房倒塌了,已经不能居住了,但自己的房贷还要继续还,你说。。作为老百姓来说,这真的太郁闷了。国家会不会有所补贴呢。。能不能减轻一点老百姓的负担呢。。

发表于2013-04-25

律师解释,“如果人在房子没了,则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发表于2013-04-25

什么意思?

发表于2013-04-25

也就是说,如果你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你还得继续还才行。

发表于2013-04-25

银行人士解释,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补充。因此,房子没了,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停止月供。

发表于2013-04-25

像这种房子没了,却还要还月供的情况,显然对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发表于2013-04-25

如果之前没有买过相关的财产保险,该如何索赔呢?

发表于2013-04-25

房子损毁了,在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情况下,只能由房屋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

发表于2013-04-25

政府通常会给予受灾群众一定的补偿

发表于2013-04-25

有灾区的人说,按照合同,如果我不继续月供了,银行就有权没收我的房产。好,我现在就不供了,请你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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