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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合肥土地管理引入国家标准

发表于2008-08-25
 

“先弄地,等过段时间再把用地性质转成开发用地,通过‘捂地’赚钱,现在是绝对行不通的。”8月23日,在省城庐阳区国土部门开展的法律知识培训会上,有关负责人告诉现场100余位乡(镇)村干部,“今后所有用地都必须通过拍卖”。

庐阳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进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是为了将土地管理的“国家标准”引入基层管理者意识中,保证土地的集约利用。

据合肥市国土部门分析,今年下半年用地保障任务将十分艰巨,如何将有限的用地计划用好用足,不仅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也是保障城市发展的现实问题。国土部门将实施用地计划的“精细化”管理。如,对拟安排用地计划的项目,按开工时间、建设时序、缓急程度等进行细化分类,将其分成“将要开工”、“年内开工”、“重点项目”、“一般工程”等,视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计划。

另外,实行“有保有压”。遇到重要项目,立即安排用地计划,组织报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两高一低”的项目缓报或不报。对一些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大局的急用项目,安排调剂用地计划,急用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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