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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南违规推广“爱格乐”校鞋被通报

发表于2013-09-25

   日前,部治理乱收费室对2012年乱收费信访举报办理及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海南省厅勤工办违规下发《海南省厅勤工俭学室关于推广穿用“爱格乐”牌学生鞋试点工作的意见》被通报。 据了解,被部通报的10起乱收费典型案件分别为:1.重庆市多所违规收取费和“退款手续费”问题;2.宁夏海原县县城收取学前班赞助费问题;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4.四川省广元市广元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问题;5.贵州省遵义县第六违规收取补课费等多项费用问题;6.广西桂林市临桂县第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7.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罚款特色班”问题;8.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4所违规收取考试费等费用问题;9.海南省部分学生购买“校鞋”问题;10.广东省湛江吴川市学生自购桌椅上课问题。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案件,违规情节严重,产生不良影响,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形象。同时,要求各级部门和各级各类要增强治理乱收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通报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树立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海南省部分学生被要求购买“校鞋”的问题上,部通报称,海南省厅勤工办违规下发《海南省厅勤工俭学室关于推广穿用“爱格乐”牌学生鞋试点工作的意见》,海南省海口市、定安县、临高县、屯昌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等5个地区9860名中生购买了“爱格乐”牌学生鞋,涉及7所,8所。

经调查核实,省厅撤销该文件,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批评;取消临高县服装厂中校服生产中标企业资格,禁止其参加下一轮海南省中校服生产企业准入资格招投标,责成其为退货的学生无条件退款;对相关领导和教师给予通报批评。

发表于2013-09-25

衣服统一就算了,鞋子也有统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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