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金塔路)工程(项目编号:WH09GC2017SZ2082)》招标过程中,作为投标单位的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之前曾有违法失信行为并被颍上县审计局等四部门处理,三年内禁止其再参加招投标活动,其作为失信单位,显然不具备中标资质,但仍通过违规操作中标无为县长江路工程,现对其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希望有关政府部门予以重视并严肃处理。
芜湖市住建委投诉书
中标单位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颍乡管古小学幼儿园、江店孜镇蒋郢小学幼儿园项目由于存在问题:(1)内外墙未砌筑;(2)二层封顶后处于停工状态。鉴于该公司的失信行为,于2017年3月2日被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颍上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颍上县教育局、颍上县审计局联名下达“建安【2017】049号文件”:作出“给予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纪录一次,3年内限制在颍上参与招标活动,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上进行公示期限36个月”的处理意见。
对此,颍上县四部门对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失信行为作出的处理意见,真实有效且明确说明“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而根据《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金塔路)工程(项目编号:WH09GC2017SZ2082)》招标文件第二章通用条款第1.43条款第12款的规定,即失信违规的单位应当取消资格。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已经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而《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金塔路)工程(项目编号:WH09GC2017SZ2082)》作为市政工程,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公正、透明、合法的予以招标,现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失信公示单位,显然不具备中标资质,在此情况下,仍中标,是对申请人利益的侵害,也会对政府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政府形象及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颍上县教育工程检查情况通报
关于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大街-金塔路)工程首选中标候选人的质疑答复函
令人不解的是,无为县工程建设局在对质疑答复函中,评标委员会二次复核,明确其违背招投标文件,取消其首选中标候选人资格,令人诧异的是,2017年11月15日,该公司却被公告中标。如此行为让人严重怀疑该标段招投标的透明、公开、合法性。
无为县长江路工程中标公告
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中标事件,不仅损害了投标申请人的利益,也会对政府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政府形象及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希望有关政府部门予以重视并对违法者严厉查处,还此次事件的受害者以及大众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金塔路)工程(项目编号:WH09GC2017SZ2082)》招标过程中,作为投标单位的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之前曾有违法失信行为并被颍上县审计局等四部门处理,三年内禁止其再参加招投标活动,其作为失信单位,显然不具备中标资质,但仍通过违规操作中标无为县长江路工程,现对其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希望有关政府部门予以重视并严肃处理。
芜湖市住建委投诉书
芜湖市住建委投诉书
中标单位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颍乡管古小学幼儿园、江店孜镇蒋郢小学幼儿园项目由于存在问题:(1)内外墙未砌筑;(2)二层封顶后处于停工状态。鉴于该公司的失信行为,于2017年3月2日被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颍上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颍上县教育局、颍上县审计局联名下达“建安【2017】049号文件”:作出“给予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纪录一次,3年内限制在颍上参与招标活动,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上进行公示期限36个月”的处理意见。
对此,颍上县四部门对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失信行为作出的处理意见,真实有效且明确说明“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而根据《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金塔路)工程(项目编号:WH09GC2017SZ2082)》招标文件第二章通用条款第1.43条款第12款的规定,即失信违规的单位应当取消资格。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已经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而《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金塔路)工程(项目编号:WH09GC2017SZ2082)》作为市政工程,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公正、透明、合法的予以招标,现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失信公示单位,显然不具备中标资质,在此情况下,仍中标,是对申请人利益的侵害,也会对政府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政府形象及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颍上县教育工程检查情况通报
颍上县教育工程检查情况通报
关于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大街-金塔路)工程首选中标候选人的质疑答复函
关于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大街-金塔路)工程首选中标候选人的质疑答复函
令人不解的是,无为县工程建设局在对质疑答复函中,评标委员会二次复核,明确其违背招投标文件,取消其首选中标候选人资格,令人诧异的是,2017年11月15日,该公司却被公告中标。如此行为让人严重怀疑该标段招投标的透明、公开、合法性。
无为县长江路工程中标公告
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中标事件,不仅损害了投标申请人的利益,也会对政府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政府形象及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希望有关政府部门予以重视并对违法者严厉查处,还此次事件的受害者以及大众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